根據(jù)《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軍區(qū)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湘發(fā)〔2001〕15號)規(guī)定,每年11月1日為全省人民防空警報試鳴日。現(xiàn)就做好2011年我市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試鳴時間
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9。
二、鳴放標準
第一次鳴放即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重復三遍為一周期,時間為3分鐘;
第二次鳴放即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重復15次為一個周期,時間為3分鐘;
第三次鳴放即解除警報:連續(xù)長鳴3分鐘;
三次警報即預先警報、空襲警報、解除警報鳴放時,每次間
隔時間為5分鐘。
三、試鳴地點
安江郵政局、黔城行政中心、教育局、廣播電視局。
四、注意事項
廣大市民聽到防空警報后,不要驚慌,注意識別、了解防空警報信號,認真閱讀《防空防災知識》宣傳冊,掌握人防基本知識,并堅持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對借機鬧事和擾亂社會秩序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特此通告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