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洪江市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
為充分調動全社會宣傳推廣洪江市文旅品牌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一粒種子 改變世界”“不去遠方 就來洪江”的品牌知名度和影響力,展示我市文化+科技、文化+旅游等文旅融合新亮點、新面貌,提升全民參與文旅宣傳建設的工作熱情,本著尊重勞動成果、保護知識產權的原則,現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此獎勵辦法。
一、獎勵對象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通過新媒體賬號在抖音、小紅書、微信視頻號、微博等平臺發表文章、圖片及視頻,開展洪江市文旅宣傳推廣并加掛“#一粒種子改變世界”“#第五屆湖南旅游發展大會”“#福地懷化懂你如家”“#不去遠方就來洪江”“#世界稻都中國安江”話題作品的個人、自媒體等。
二、宣傳內容
1、洪江市各旅游景區(歷史文化、自然山水、文物古跡、旅游線路);酒店民宿、非遺民俗、文化藝術、文創產品、特色美食、重大文旅活動等。以旅行Vlog、景區游記、圖文攻略、視頻攻略、風景攝影、玩法種草、景點打卡、游玩筆記、達人探店、文化故事、旅途趣事、旅游直播等形式創作的作品均可。
2、申報作品須體現正確價值導向,無意識形態、網絡輿情問題,符合月主題要求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大眾審美,展現洪江市文旅特色。
三、獎勵標準
(一)短視頻類作品
為給更多旅行、攝影、攝像愛好者提供創作支持,洪江市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獎勵不設置粉絲要求,只要發布實景拍攝原創作品符合宣傳內容的規定要求,視頻時長不低于15秒,達到以下獎勵標準即可申報獎勵。同一作品在多個平臺發布,按就高原則獎勵,不重復獎勵。同一作者有不同作品在當月達到相關獎勵標準的,均可申報。只按單篇(集/條)計獎(內容相似度在60%以上的,視為同一作品),不計作者人數,同一作品由多人創作,只獎勵第一申報人,第一申報人領取獎金后,自行在全部創作者中進行分配,否則導致的法律后果由第一申報人承擔。具體獎勵標準如下:
在抖音、微信視頻號中瀏覽量、點贊量達到以下標準的予以相應的獎勵(利用Ai技術創作推介視頻需與實景相結合),不重復計獎。
1、瀏覽量1萬以上、點贊量為200~499的,獎勵人民幣50元;
2、瀏覽量2萬以上、點贊量為500~999的,獎勵人民幣100元;
3、瀏覽量5萬以上、點贊量為1000~4999的,獎勵人民幣500元;
4、瀏覽量20萬以上、點贊量為5000~9999的,獎勵人民幣2000元;
5、瀏覽量50萬以上、點贊量為10000及以上的,獎勵人民幣3000元。
(二)游玩攻略類作品
在小紅書、微博平臺發布的洪江市文旅游玩攻略類短視頻、文章、圖片,按點贊量+評論數量+收藏數量總和獎勵。
(三)微短劇、微電影作品
鼓勵開展洪江市文旅類微短劇劇本創作,對榮獲國家廣電總局網絡視聽精品創作傳播工程、原創網絡視聽節目征集展播、網絡視聽節目年度推優目錄的國家級、省級榮譽(含湖南衛視、芒果TV)且在線上播出的,經審核,給予版權方每部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獎勵。
鼓勵在洪江市取景拍攝制作微短劇、微電影,推進微短劇、微電影與洪江市文旅宣推深度融合。對洪江市元素突出且促進洪江市文旅宣傳的微短劇、微電影,經聯合審核辦公室評選,給予每部1000至20000元獎勵。
1、參與要求:微電影時長不少于5分鐘,有完整的劇情、故事線。微短劇總時長不低于10分鐘,每部作品至少3集以上,有完整的劇情、故事線。
2、評選標準:
觀賞性(20%):構圖、色彩、光影運用是否具有視覺吸引力,是否符合文旅主題的審美需求。鏡頭銜接自然,節奏張弛有度,敘事邏輯清晰。配樂與視頻情緒匹配,音效使用合理,增強觀看體驗。
創意性(20%):文旅融合創意是否巧妙結合地方文化、旅游特色,提供新穎的視角或表達方式。在敘事結構、拍攝技巧、特效運用等是否有突破性嘗試。
內容質量(20%):文旅主題的明確性和深度,內容的豐富度和吸引力;文旅核心內容是否突出,能否讓觀眾快速理解作品主旨。在內容上是否信息量充足,兼具知識性、趣味性或情感共鳴。是否深入挖掘文旅內涵,展現獨特的地域文化或人文故事。
制作質量(20%):視頻的畫質、聲音、剪輯等制作水平。平面設計的圖片組合,構圖,像素等要求。
傳播效果(20%):是否符合短視頻平臺傳播特點(如時長、節奏、話題性),播放量、點贊、評論、轉發等數據表現,是否具備破圈傳播的可能性,如話題性、情感共鳴或文化價值。
注:總分100分
(四)精品作品獎
申報主體拍攝制作的原創視頻可自行申報文旅類精品視頻作品獎,該獎項不能與其他獎項重復申報。聯審辦公室對申報作品進行審核,一等獎1名(獎勵人民幣3000元),二等獎5名(獎勵人民幣2000元),三等獎10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優勝獎若干名(獎勵人民幣500元)。如未能評選出精品作品,該獎項視情空缺。申報的精品作品需聚焦我市重大活動、重要主題及文旅宣傳,入選作品可在洪江市級以上官方賬號展播,作品時長不低于1分鐘。
(五)網絡人氣獎
網絡投票:2026年1月選送優質獲獎作品同步推送至網絡平臺進行網絡投票,票數最高者榮獲洪江市文旅宣推活動最佳人氣獎,獎金10000元。
四、獎勵申報
1、獎勵采用申報制,每月26日至月底申報短視頻類作品、游玩攻略類作品、精品作品,每個作品限申報一項獎勵;微短劇、微電影作品僅評選一次,申報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前;網絡人氣獎在2026年1月評比,具體時間待定。
2、申報獎勵的企業賬號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授權書。
3、申報時提供對應獎勵標準的相關賬號及其截圖、作品截圖以及該作品創作者姓名、聯系電話、銀行賬號等。申報結束后由洪江市委網信辦負責收集整理,并由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文聯、市史志辦、市文旅廣體局、市融媒體中心、鐔城山水文旅公司、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檔案館組成的聯合審核辦公室對申報作品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形成獎勵初步方案,再經聯審辦公室研究,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審定后,予以兌現獎勵。
五、申報要求
1、版權
①申報者必須確保申報作品為本人或本團隊的原創,如因申報者盜取、剽竊他人作品予以申報,申報者將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責任。
②作品獲獎即視為自動授權洪江市無償用于宣傳推廣,包括可對作品原始素材進行修改和剪輯等后期處理。
2、要求
①申報材料必須嚴格按照申報條件進行申報,超過申報規定期限的不予受理。
②申報的作品如因版權等問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申報者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六、獎金發放
洪江市委網信辦
七、附則
1、本獎勵辦法2025年8月部分修改,自重新發布之日起試行,2025年12月31日截止。
2、所有獎勵金額均為人民幣且為稅前金額。
3、本獎勵辦法(試行)最終解釋權歸洪江市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工作聯審辦公室。
附件:1. 申報具體要求
2.洪江市文旅新媒體宣傳推廣獎勵申報表
中共洪江市委宣傳部
洪江市委網信辦
洪江市文旅廣體局
洪江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洪江市融媒體中心
湖南洪江市鐔城山水文化旅游有限責任公司
2025年8月11日
來源:市委網信辦
編輯:朱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