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合理利用我市城市供水資源,全面落實國家、省一系列提高城市供水終端水價的改革措施,推進“兩型”社會建設,促進我市供水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省發改委、住建廳、水利廳《關于加快城市供水價格改革有關問題的通知》湘發改價服〔2014〕1044號精神,報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就實施我市水價改革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實施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2015年,我市將實施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制度,保持不同階梯用水量的合理價差,實現水價公平負擔。第一階梯每人每月用水量為3.6立方米,第二階梯為5.5立方米;四口之內的家庭每戶每月第一階梯水量不得突破15立方米,第二階梯不得突破25立方米。
二、水資源費標準調整后我市自來水供水終端價格。按照我省政策規定,水資源費標準提高1分錢,終端水價應相應提高1.5625分的價格聯動辦法,調整后的終端供水價格如下:
1、市供水有限公司(黔城)三類用水的具體價格為:居民生活用水2.17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3.263元/m3;特種用水6.525元/m3。
2、安江自來水公司歸并簡化后的三類用水具體價格為:居民生活用水2.025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由行政事業性用水、工業生產用水和經營服務性用水合并,按水價比價關系1:1.5確定)3.038元/m3 ;特種用水(按水價比價關系1:3確定)6.075元/m3。
三、完善供水價格分類。安江自來水公司供水價格由原五類改為三類,實行工商用水同價。對學校、醫療機構、幼兒園、養老院、福利院等公益單位的生活用水,不分公立和非公立一律納入居民生活用水范圍,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
四、加大污水處理、垃圾處理費征繳力度。污水處理費在2015年底前不低于1.0元(含污泥處置費0.1元/噸),己建污水處理設施或己列入近期建設規劃的鄉鎮應參照縣城標準執行。現行垃圾處理費按戶和人口計費,2015年將按每戶每月用水量計費,收費標準不低于0.3元/m3,己建垃圾收運體系的鄉鎮應積極開展垃圾處理費征收工作,收費標準不低于0.2元/m3。
五、水資源費調整。從2015年1月1日起,水資源費調整為0.08元/m3,由市水利局在水價內征收。今后凡水資源費調高1分錢,終端水價可同時相應提高1.5625分。
六、優惠措施。對城鎮居民由民政部門發給最低生活費的低保戶、五保戶家庭繼續每月每戶免收4m3水費(含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
七、執行時間。供水價格的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即2015年1月抄表見量執行原價格,2015年2月抄表見量執行新調整的價格。
特此公告。
洪江市物價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