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企業: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辦法【2016】67號),確保我市“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內容
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統稱“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和質量監管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合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二、實施步驟
自2016年9月20日起,我省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五證合一”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三證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合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照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洪江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2016年9月18日
來源: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
作者:辦公室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