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易傳東 胡國東)近日,市森林公安局查處一起濫伐林木案件。
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匿名舉報,原村干部吳某在自家某山場濫伐林木。經查證,2018年7月10日,雪峰鎮某村村民吳某因家里房屋漏水需要木材,為了省事,并且認為砍伐自家的杉樹不會被發現,于是就沒有辦理采伐證。吳某抱著這種僥幸心理,擅自到自家某林山里用手鋸采伐杉樹18株。經林業工程師鑒定,吳某砍伐的杉樹立木材積為3.525m³,出材量為2.4351m³。
吳某的行為違反了《森林法》第32條之規定,構成濫伐林木。市森林公安局根據《森林法》第39條第2款和新的《湖南省林業行政自由裁量權基準》之規定,對當事人吳某作出了林業行政處罰:責令補種樹木90株和罰款5844元。
來源:市森林公安局
作者:易傳東 胡國東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