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曾 程)4月10日,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涉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方某被以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被告人方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至此,在黔陽古城國家4A級景區及周邊城郊結合部,開設流動賭場進行涉惡犯罪的8名主要成員悉數落網,分別被判處兩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據悉,2016年下半年至2017年初,被告人方某與同案人申某慶、袁某明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開設賭場、聚眾賭博,非法抽頭漁利,時間長、地點多、次數多、參賭人員多。為獲取不法利益,不光賭場內部人員之間,而且與外部社會涉嫌涉惡人員之間多次發生尋釁滋事、聚眾斗毆,擾亂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系惡勢力犯罪。
當日,經法庭審理,被告人方某被以開設賭場罪判被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其他團伙成員已于今年2月底獲刑,分別被判處兩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此系列案8名被告人均當庭服判悔罪,表示重新做人,不再犯罪危害社會。市法院依法從重從快打擊惡勢力犯罪,維護社會安定,取得良好效果,社會風氣更為和諧安定,贏得當地群眾認同點贊。
來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曾 程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