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向春穎 馮衛紅)近日,為了進一步加強假牌套牌假證等違法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全力維護轄區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全面開展假牌套牌車輛的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機動車假牌套牌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8月30日11時許,該中心黔城中隊進行路查路檢時,副中隊長張昌齡發現向某某駕駛的湘NE**8小型普通客車有明顯車牌與行駛證號牌不相符的情況,于是立即組織民警展開調查。經查證,向某某的駕駛證于2019年4月份因醉駕被吊銷了,屬于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并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隨后,該中心民警依法將違法嫌疑人向某某帶至公安機關進行進一步調查。經訊問,向某某對自己使用假牌套牌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向某某罰款4300元并處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公安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們,駕駛車輛應該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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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十六條第三款規定,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來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穎 馮衛紅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