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解決群眾住房問題,改革完善住房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實施“一城一策”策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促進新建商品房消費
1.明確購房財政獎補政策的適用范圍
(1)凡2019年10月1日后(含2019年10月1日)在我市黔城鎮、安江鎮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住房),由市財政對首次購房者按繳納契稅的100%給予購房獎勵;對購買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者按繳納契稅的75%給予購房獎勵。
(2)凡2019年10月1日后(含2019年10月1日)在我市黔城鎮、安江鎮城區購買新建商品房商業門面(不含二手商業門面),由市財政對購房者按繳納契稅的50%給予獎勵。
2.落實我市新戶籍制度改革政策
凡本市農村居民或外縣(市)人員購買成套新建商品住房且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或在我市城區租賃住房2年以上的,市公安部門即可辦理落戶手續,并可享受以下政策:
(1)其子女享受購房居住小區所在招生片區居民子女同等教育權利;
(2)農村居民可自主選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3.用足用活住房公積金政策。推進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進城務工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交納社保金一年以上即可申請貸款,解決住房問題。調整首套房首付比例,對于購買首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洋房除外)。同時,借款人自發放貸款后自行償還一個月后的第二個月起,即可用其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辦理按月沖抵還貸業務。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可作為其家庭收入計算還款能力。
4.積極培育住房租賃市場。鼓勵引導開發商自持、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開展住房租賃業務,扶持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規模化租賃企業,實現規模化經營。對面向進城務工農民、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出租房屋,按市場價70%標準收取租金且達到一定規模的,除可享受國家、省住房租賃補貼和政策補貼外,在本文件有效期內,市財政還將視其所繳納的房產稅、所得稅給予適當獎勵。
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金融機構在依法依規的前提下,加大對房地產企業及購房戶的信貸支持及利率優惠。
二、優化房地產結構
6.結合區域住房規劃發展要求,合理控制開發規模、布局和節奏,確定開發總量和項目,要引進知名度高、品牌影響大、引領作用強的大企業、大集團來投資。提升住房品質,打造高品質樓盤,完善配套設施標準,建立宜居評估機制,積極支持企業利用綠色建筑、住宅產業化等建造方式,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加快住宅品質升級換代,激發新的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時加強對房地產市場的監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的監管。
7.積極引導并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轉型升級,通過兼并重組以及房地產產品結構調整,引導房地產企業向醫療地產、旅游休閑地產、養老地產、教育地產、文化體育地產等行業轉型發展,促進現代服務業和房產經濟對接融合,推進房地產多元化發展,培育房地產業新的增長點。
三、支持房地產企業發展
8.各房地產企業要依法誠信經營。鼓勵房地產企業在政府獎勵的基礎上給予購房戶對應的優惠,如免予收取購房戶水、電、燃氣開戶費,贈送一定年限的物業服務費等優惠活動。對鄉鎮干部職工、鄉鎮教師、鄉鎮醫務人員、退役軍人等群體團購者給予適當優惠。
9.規范房地產市場的監管,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1)切實提高政府職能部門的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市發改局、財政局、稅務局、教育局、公安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城管執法局等部門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創新工作方法,提高辦事效率,嚴禁索拿卡要,切實為企業解決現實問題。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網絡等企業要對房地產業發展予以支持。
(2)積極推行房地產資本金差別化管理,促進房地產企業健康發展,切實防范房地產風險。全面建立房地產企業和施工企業信用等級和負面清單,將拖欠民工工資、較大質量安全問題、產生爛尾樓、在銷售合同中嚴重失信等行為納入負面清單內容。凡列入負面清單管理的企業將嚴格按照工程總造價的20%足額繳納資本金;未列入負面清單的企業按誠信等級考評和樓盤建設規模執行我市資本金繳納優惠政策,房地產資本金可按不低于工程總造價的3%(含3%)預繳;資本金按照3:4:3分別在基礎驗收合格、工程竣工驗收和辦好不動產總證三個階段實行優先返還。進一步簡化資本金繳存和解控審批管理程序, 實行即到即辦原則,切實提高房地產企業辦證效率。
四、加快商品房的辦證力度
10.為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加快商品房“不動產證”辦理進度,要進一步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審批事項應減盡減,確需審批的要簡化流程和環節,讓企業多用時間跑市場、少費功夫跑審批。推行網上審批和服務,加快實現一網通辦、異地可辦,使更多事項不見面辦理,確需到現場辦理的,要“一窗受理、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持續開展“減證便民”改革行動,不得讓繁瑣證明來回折騰企業和群眾。
本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一年,最終解釋權歸洪江市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如遇國家相應稅收優惠政策調整,執行國家新政策。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9日
來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