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楊 雪)11月6日,托口鎮三里村劉某到司法所申請調解一起糾紛。
2019年8月份,托口鎮張某之子雷某駕駛自行車行駛到托口農貿市場上面的商業街,不慎將劉某兒子撞傷,當時肉眼可見劉某兒子左腿嚴重骨折。在事發后,雷某父親張某馬上將劉某兒子送往托口衛生院照X光,隨后馬上送往懷化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劉某兒子共住院17天,住院醫療費由張某先行承擔。出院后雙方就醫療費用、護理費等一系列費用賠償產生糾紛,爭執不下。
接到申請后,司法所工作人員向分管領導匯報后,與鎮人民調解委員會、派出所、村干部組成聯合調解組,組織雙方開展了調解。通過耐心疏導和調解,找準切入點,曉之以理,明之以法,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一致協議,雷某之父張某向劉某一次性支付后續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等費用,雙方握手言和。
來源:市司法局
作者:楊 雪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