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胡國東)近日,市森林公安局辦理的一起非法狩獵案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犯罪嫌疑人易某因犯非法狩獵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5個月。經查證,易某為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于今年元月份未經批準擅自在洗馬鄉某山場采用安裝鐵制獸夾的方法捕獲野生小麂一只、野生毛冠鹿兩只,后被森林公安民警抓獲。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市森林公安局積極作為,一方面根據市里安排在高速執勤卡口、人民醫院、古城社區、扶貧村開展執勤、巡邏、宣傳等防控措施,另一方面積極履行工作職責,嚴厲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行為。疫情期間,該局共辦理野生動物類案件7起,查出中華竹鼠1只(死體),野兔1只(死體),斑雞40只(死體),當場登記保存予以查處。
來源:市森林公安局
作者:胡國東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