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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告

    編輯:肖焙麗 2020-03-12 16:42:23

      洪江市人民政府

      關于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號)要求,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56號)、《湖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實施方案>的通知》(湘自然資發〔2019〕29號),經2020年1月22日第五屆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決定在本轄區范圍內開展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范圍:本轄區范圍內未登記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

      二、工作內容:以已有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地籍(權籍)調查結果為基礎,完成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全面查清農村范圍內每一宗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組成的不動產單元狀況,形成符合不動產登記要求的權籍調查成果。權籍調查完成后,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和相關要求,各地以村組集中申請,市自然資源部門批量受理、審核、登簿的方式,開展不動產登記頒證工作。

      三、工作模式:本次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不動產權籍調查按照總調查模式開展。

      四、組織實施:洪江市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密切配合,各鄉鎮、村、組需做好權籍調查、指界、確認和糾紛處理等工作。

      五、完成時間:2020年10月1日前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不動產確權登記,實現“應登盡登”。

      六、配合事項: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范圍涉及的相關權利人應做好資料提供、指界、申請等相關工作。

      七、其他:單位指界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身份證;個人指界提交戶口簿和戶主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參加指界的,須提供指界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

      八、本通告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編輯:肖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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