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曾程 楊曼雨)3月30日,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石某詐騙一案,并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貳千元。

因新冠疫情,本案通過“云上法庭”在線公開審理
經法院審查查明:被告人石某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利用快手(快手號:jwm666888,昵稱:蠻子阿蔣)、微信(微信號:shilongzhu111,昵稱:好運來)在網上發布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被害人添加其微信后,石某在微信上向被害人謊稱自己售賣一次性醫用口罩,并以1.8元每個至2.5元每個不等的價格,先后詐騙4名被害人,共計7250元。石某在收到被害人用于購買口罩的錢款后即將對方微信拉黑、刪除。石某在快手視頻、微信朋友圈發布的口罩相關的視頻及照片均來源于網絡。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電信網絡技術手段,在全國新型冠狀肺炎防控期間,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多次騙取他人財物,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石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可以從輕從寬處理;被告人石某到案后退繳了全部贓款,酌情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上述判決。
新冠肺炎疫情讓口罩成為“搶手貨”,一些不法之徒打著售賣口罩的幌子,通過網絡實施詐騙。法官提醒,切莫心存僥幸,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時,提醒廣大群眾,警惕在微信群、朋友圈賣口罩的信息,應選擇正規的渠道購買防控物品。
來源:市法院
作者:曾程 楊曼雨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