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wǎng)訊(通訊員 向春穎 麥春妹)4月3日,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近日查獲一起無證酒后駕駛報廢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3月30日晚,該局交通管理中心事故處理中隊在黔城鎮(zhèn)世紀廣場路段結合交通頑瘴痼疾整治行動開展酒駕檢查專項行動,逐一對過往車輛進行酒精檢測。20時許,一輛號牌為閩C05***普通二輪摩托車從濱江路往世紀廣場方向行駛,民警對其攔截并進行酒精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49.2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經(jīng)查,廖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且該車輛已達到報廢標準。
廖某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仍駕駛機動車、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十九條第一款、第一十四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交通法》的相關規(guī)定,作出2500元的處罰并對該車輛收繳并強制報廢,且2年內不能參加機動車駕駛證考試。
警方提醒:酒后駕車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等意識到危險時,往往已經(jīng)悔之晚矣。希望廣大駕駛員朋友不要把生命安全當兒戲,切勿以身試法!
來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穎 麥春妹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