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向春穎 黃超)“我現在特別特別的后悔,不應該在朋友信息群中侮辱交警,發布侮辱性言論!我錯了……”5月29日,從市公安局托口派出所獲悉,因尋釁滋事,該局對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據悉,2020年5月25日,市公安局接到上級指令,稱在網上巡查時發現某微信群中有一名洪江籍男子在看到一條懷化公安交警被人沖卡撞傷的消息后,在微信群中發布侮辱性言論,造成惡劣影響。市公安局立即指派托口派出所核實查證。該所收到警情后,組織民警輔警趕到江市鎮某村將男子李某某帶至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經調查,李某某對自己看到懷化公安交警被人沖卡撞傷的消息后,為了泄私憤,使用自己手機在微信群中發布侮辱性言論的錯誤行為表示后悔。小洪提醒,每個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無論是公然辱罵還是躲在屏幕背后敲鍵盤,辱罵民警必將受到正義的制裁!
來源:市公安局
作者:向春穎 黃超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