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鄉、鎮、場機關事業單位:
為切實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校畢業生到我省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報工作,根據《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符合到我省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報條件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
2.2015年-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符合到我省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報條件漏報的可以補報。
(注:基層單位是指我省縣級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政府駐地)的機關、事業單位,包括鄉(鎮)政府機關(含大學生村官)、農村中小學及公辦幼兒園、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血吸蟲防治站等。具體要求請參閱<湘財教【2016】1號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的通知>)
二、補償標準
高校畢業生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根據其最高學歷,參照我省高校平均學費標準給予固定金額學費補償,連續補償三年,標準為:博士生10000元/年,碩士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專科(高職)生3500元/年。
三、時間安排
此次申報時間為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11月21日,屆時,湖南省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系統將同步開放。
(系統網址:http://xfbc.hnedu.cn/BCBM/login)
四、有關事項
1.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鄉、鎮、場機關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工作,積極做好政策宣傳,指導學生按文件要求,準備好申請表、就業合同(主管部門蓋章的原件)、學歷學位原件及身份證原件、工商銀行卡等申報材料(材料上交教育局資助中心),登陸湖南省基層就業學費補償系統學生端口,如實填寫好相應信息及上傳相關圖片進行網上申報。初次申請已審核通過的,第一年申請需要畢業高校加蓋學籍部門和資助部門的公章,第二年、第三年再次申請時,不再需要高校出具審核意見。
2.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進行現場初審時,要認真組織,切實負責,對照學生提供的原始證明資料仔細審核,確保不出現漏審、錯審等情況。
3.各普通高校要切實按文件要求認真審核申報學生的學籍、資助、貸款等相關信息,嚴格把關。
4.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于2021年12月上旬對申報材料組織網上復核,并適時通報復核結果。
在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洪江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聯系人:易老師,聯系電話:0746-7736811。請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人員實名加入“洪江市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工作QQ群:1138450308。
洪江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6日
來源:洪江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