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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的通告

    來源:懷化交警微發布 編輯:倪自芳 2021-09-16 17:52:17

    為了提升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含超標電動車)騎乘人員和汽車駕乘人員安全防護水平,預防交通事故,減輕事故后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市交通問題頑瘴痼疾 集中整治領導小組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安全頭盔、安全帶能在關鍵時刻保護騎乘駕乘人員免受致命傷害,廣大騎乘駕乘人員要自覺佩戴使用,安全文明出行。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應當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不得加裝遮陽傘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裝置;駕乘汽車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和使用安全帶的,由公安交管部門進行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給予警告或者罰款的處罰。

    二、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基層組織要加強交通安全管理,組織開展“一盔一帶”宣傳教育活動;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騎乘人員、未使用安全帶的駕乘人員要進行勸導,仍未佩戴安全頭盔或者使用安全帶的,禁止車輛出入。

    三、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通過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致信學生家長,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要使用安全帶。

    四、加油站、修理廠要積極參與“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對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不予提供加油、維修服務。

    五、快遞、外賣等使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配送的行業應當給騎乘人員提供安全頭盔并監督按規定佩戴,互聯網電動自行車租賃企業應當隨車提供安全頭盔。

    六、廣大人民群眾要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規章,配合支持職能部門開展執法活動。對阻礙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懷化市交通問題頑瘴痼疾

    集中整治領導小組

    二○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來源:懷化交警微發布

    編輯:倪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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