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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森林禁火令(第1號)

    來源:湖南應急管理 編輯:唐藝芬 2024-03-31 1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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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森林禁火令(第1號)

    湘森指令﹝2024﹞1號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依據《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省當前和春季森林防滅火形勢,發布如下命令:

    一、禁火時間: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二、禁火區域:湖南省境內所有山林及距離林緣30米范圍內。

    三、進入禁火區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撓和妨礙森林防火檢查,并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

    (二)嚴禁燒灰積肥、燒田基草、燒農作物秸稈、燒荒開墾及其他農事用火行為;

    (三)嚴禁在進行祭祀活動時點燭、焚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垃圾、放孔明燈等用火行為;

    (四)嚴禁吸煙、點火照明和取暖、野炊以及舉辦篝火等活動;

    (五)嚴禁燒蜂窩、燒山狩獵、燒火驅獸等行為;

    (六)嚴禁其他一切未經批準的戶外用火。

    四、確需在禁火區域內戶外用火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同級林業主管部門受理)同意,嚴格管控野外施工動火,嚴格審批林業生產用火,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在符合條件時組織實施。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野外違規用火等違反禁火令的行為,應當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

    六、嚴格落實林長制“一長四員”(林長、護林員、監管員、科技員、執法人員)規定,以屋場為單位,構建“一位巡林員、一位宣傳員、一位黨員、一位志愿者”等人員共同組成的包保責任體系,嚴守重要“村口、路口、山口”,嚴防火源火種進山入林。

    七、全面開展敲門行動,面對面向群眾發放森林防火安全知識宣傳資料,提醒嚴守防火規定,推動群防群治。

    八、加強林下可燃物清理行動,組織巡林員、防護員、消防員等基層力量參與林下砍青,重點清除墳邊、林邊、村邊等重點區域可燃物,消除火災隱患。

    九、各級森防指牽頭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采取明查暗訪等方式,對轄區防滅火重點區域進行檢查督導,推動各項防控措施在基層末梢落地生效。

    十、違反本命令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湖南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

    2024年3月31日

    來源:湖南應急管理

    編輯:唐藝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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