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人民政府
關于維護安江水電站壩區建設秩序的
通 告
為確保安江水電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秩序,推進省重點工程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湖南省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對安江水電站大壩施工區(以下簡稱壩區)實行封閉式管理。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準,不得進入壩區參觀、逗留或從事其他影響電站建設的活動;因工作需要,并經批準進入壩區的,應當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壩區施工期間,社會車輛進入壩區紅線范圍內,必須在規定地點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三、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壩區從事采砂取石、淘金、拾荒撿破爛等可能影響施工的活動。
四、安江水電站各參建單位要相互配合,通力協作,共同維護壩區良好的施工環境。
五、公安機關要加強對壩區治安環境的監督管理,加大現場秩序維護力度。對在壩區范圍內發生的偷盜、敲詐勒索、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阻礙工程施工、破壞工程設施、威脅施工人員安全等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