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林安華 楊 洋)6月20日,市法院以涉嫌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將被執行人段建成、符永紅移交市公安局立案偵查。6月22日,市公安局將符永紅刑事拘留,并對嫌疑人段建成上網追逃。
2017年3月9日,該院依據申請人朱某的申請,對朱某與被執行人段建成、符永紅民間借貸一案依法立案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人員到湖南省衡山縣永和鄉黃周村十一組調查,被執行人段建成、符永紅位于湖南省衡山縣永和鄉黃周村十一組的房屋系段建成父親修建的,但久未居住,而是搬遷至長沙市暮云鎮西湖村龍灣國際社區二期高層2008棟1301號居住。
法院向被執行人段建成、符永紅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執行責任告知書等法律文書后,二被執行人未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也未向本院報告財產情況。之后,法院分別向二被執行人告之在評估、拍賣程序啟動前,可以自行將法院查封的長沙市暮云鎮西湖村龍灣國際社區二期高層2008棟1301號房屋變賣,所得款項用以償還所欠朱某和所欠的房屋借款等債務,但被執行人段建成、符永紅一直未給予本院書面答復。
為此,法院經評估,于2017年11月10日、2018年2月18日在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進行了二次公開拍賣,由買受人殷某鴻以1229900元的最高價競拍成功。2018年3月14日,執行人員到長沙送達了拍賣裁定書及張貼了騰房公告,并當面告知段建成如不按時騰房將會采取強制措施。后執行人員多次對二被執行人做工作,二人仍然不愿意騰房,并以贍養母親為由,拒絕交房,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軟對抗法院執行,該院決定對符永紅司法拘留十五日,但其仍未自愿履行義務。為此,該院將二人以涉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來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林安華 楊 洋
編輯:肖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