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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門討工錢遭毒打 傷人者賠錢追刑責

    來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段承信 張宏坤 編輯:肖焙麗 2018-11-01 10:13:05

      洪江市新聞網訊(通訊員 段承信 張宏坤)近日,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因催討工錢致生口角最終導致的故意傷害案件,刑庭的法官經審慎審理對行兇傷人的兩名被告人做出有罪判決,有力的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平息輿論的關注,帶來良好社會效果。

      2017年8月4日下午,周某等三名工友到王某經營的項目工地索要工程款,因協商未果,雙方發生口角,周某等三人與王某發生肢體沖突。后王某電話聯系該項目員工蔣某前來幫忙,致周某肢體多處損傷,左尺骨遠段骨折。經司法鑒定,損傷程度已構成輕傷二級。案發后,嫌疑人王某、蔣某主動自首,賠償了被害人周某各項損失70000余元,取得被害人諒解。

      本案經公開開庭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蔣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并致人輕傷,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兩被告人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構成自首。兩被告人案發后賠償被害人周某各項損失,取得被害人周某諒解,為酌定量刑情節。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王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被告人蔣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提醒:惡意欠薪情節嚴重的,可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對于惡意欠薪者應及時向公安部門反映。另外,追討工薪屬于國家法律援助的范圍,被欠薪者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由律師提供法律援助,以彌補農民工法律知識不足的缺陷。

    來源:市人民法院

    作者:段承信 張宏坤

    編輯:肖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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