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鑫 通訊員:田野)11月份洪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持續開展的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動,嚴查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現對11月份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開展集中曝光。
1、突出違法車輛曝光
俗話說“有福同享,有難同當”,近日有一對“好親戚”真是做到了,他們一起喝酒還一起酒駕然后雙雙被查。
11月4日,洪江市公安局交管中心雪峰中隊民警在開展路檢路查執勤時,對兩輛二輪摩托車進行檢查,發現兩位駕駛員都帶著濃濃的酒氣。
民警現場對兩名駕駛員核實身份,得知兩人竟是同村的隔壁鄰居,還是親戚。剛在同一個飯桌上喝的酒。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左某健血液酒精濃度為79.1mg/100ml,左某桃血液酒精濃度為54.9mg/100ml兩人的檢測結果均達到了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標準。
經過進一步查詢得知左某健未取得摩托車駕駛證,屬于無證駕駛,左某桃在2016年6月就因為酒后駕駛被查處過,現在屬于二次酒駕,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依法對左某健處以罰款2000元的處罰,對左某桃處以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拘留十日的處罰。
洪江市交警提醒:酒后駕駛害人害己,不能報以僥幸心理。勸止酒駕,從我做起。
2、突出交通事故
11月18日17時許,在洪江市開元大道與濱江路交叉的丁字路口就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駕駛人梁某駕駛(臨)湘AV1299號小型普通客車,由洪江市芙蓉春天南門口往飛龍超市方向行駛,當車行駛至開元大道與濱江路丁字路口左轉彎時,與正在濱江路上正常直行的邱某華駕駛的湘NFD787號小型轎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當事人梁某駕駛車輛進出道路沒有讓已在道路內正常通行的車輛優先通行,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交警提示:當行駛到有岔口或十字路口時,轉彎車輛為確保自身安全請減速慢行或停下,應等待直行車輛通過,再觀察安全時方可通行;直行車輛行駛至十字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審核:符玉娟 終審:劉輝霞
來源:洪江市融媒體中心
作者:趙鑫 田野
編輯:唐藝芬
本文為洪江市新聞網原創文章,轉載請附上原文出處鏈接和本聲明。
本文鏈接:http://www.contacsealstone.com/content/2020/11/23/8630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