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零時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暫定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間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新年伊始,托口鎮在元旦節期間組織開展水上執法行動,用實際行動落實“十年禁漁”政策,堅決守護好托口鎮這一江碧水。
1月1日,托口鎮人民政府、派出所人員組成的執法隊在托口水域進行巡邏執法。執法隊乘坐沖鋒舟沿著河岸線巡查,所到之處都仔細查看船只上牌情況、周邊投放地籠、攔網情況。通過巡查發現,仍有部分水域投放地籠,巡查組當場沒收地籠3具,并集中統一銷毀。
托口鎮將繼續開展巡邏執法行動,并繼續加強與農業、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門的聯系,共同保護長江流域生態資源。
審核:符玉娟 終審:劉輝霞
來源:托口鎮人民政府
作者:蔣智婕
編輯:肖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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