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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開展摩托車、電動車“戴帽工程” 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來源:洪江市交通問題頑障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作者:辦公室 編輯:肖焙麗 2021-10-21 16:40:42

    為深化全市“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工作成效,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摩托車、電動車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懷化市交通問題頑瘴痼疾集中專項整治等工作要求,現決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洪江市轄區內深入開展摩托車、電動車“戴帽工程”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全市范圍內銷售的電動車(含三輪、四輪電動車)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獲得CCC認證。對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的,對購買摩托車、電動車不配送頭盔、銷售遮陽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查處。

    二、禁止駕駛未辦理登記備案、上牌或達到報廢標準的摩托車、電動車上路行駛,禁止摩托車、電動車擅自改裝、拼裝或加裝遮陽傘。

    三、自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全市轄區內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從嚴查處摩托車、電動車無牌無證、闖紅燈、逆行、不戴頭盔、不按規定載人、加裝傘具等六類重點違法行為。

    四、國家公職人員、黨員干部(含村、社區干部)駕乘違法摩托車、電動車的,除依法處罰外,一律抄告所屬單位及市紀委監察機關。

    五、對整治工作中阻礙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洪江市交通問題頑障痼疾

    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2021年10月21日

    來源:洪江市交通問題頑障痼疾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

    作者:辦公室

    編輯:肖焙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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