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四害”的孳生,切實降低“四害”密度,有效預防控制病媒生物傳染性疾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洪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洪江市病媒生物預防控制管理辦法〉的通知》(洪政辦發〔2023〕17號),決定在全市城區范圍內開展“除四害”春夏季集中消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集中消殺時間
2025年4月10日-5月31日
二、集中消殺范圍
全市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辦公區域、單位庭院,以及酒店賓館、五小行業、農貿市場、居民小區、公園綠地、公共場地、背街小巷、主次干道、下水管道、留泥井、垃圾站、公共廁所、城郊結合部、城中村、閑置地、建筑工地等區域。
三、集中消殺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督促服務于轄區內的專業消殺公司對合同服務區域切實開展科學、安全、全面、有效集中消殺。
(二)各單位的集中消殺按照“誰受益、誰負責”的原則,聘請專業消殺公司或者自行負責開展集中科學消殺。
(三)消殺期間,各級各單位需組織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活動,搞好轄區環境衛生,確保消殺效果。
四、注意事項
(一)投藥期間,廣大市民要做好食品、糧油等物品儲藏,斷絕鼠糧,提高消殺防制效果。投藥5-7天后,應對消殺區域內進行清掃鼠蟑糞、封堵鼠洞、修補鼠咬痕跡等工作,妥善處理好鼠尸。
(二)專業消殺公司和單位要切實做好投藥期間安全宣傳,制定集中消殺安全應急預案,明確職責分工。各級各類學校和幼托機構要加強消殺安全防范,防止消殺藥物中毒事件發生。
(三)在集中消殺投藥期間,要加強對兒童、老人的引導和管護,嚴禁撿食毒餌;管好家禽家畜,避免誤食毒餌;接觸消殺藥物,需及時用流水沖洗。如發生誤食中毒現象,應立即前往醫院診治。
(四)噴霧消殺時,廣大市民要將食物封蓋處理,關好家中門窗,不要圍觀和隨意觸摸消殺藥物以及設施設備,遠離噴灑場所,防止藥劑引發身體不適。
(五)消殺藥械須在有資質的消殺服務機構購買,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經營、銷售和使用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消殺藥械。
(六)咨詢、舉報電話:
洪江市衛健局愛衛辦:0745-2542859
洪江市疾控中心:0745-7736136
洪江市衛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0日
來源:洪江市衛生健康局
作者:辦公室
編輯:唐藝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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