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塘灣鎮中心學校聯合塘灣鎮司法所開展了“民法典進校園”活動。
課堂上,法治副校長謝嘉玲結合學生年齡特點和生活實際,用通俗易懂的語言解讀民法典中與青少年權益相關的條款。通過“校園欺凌”“網絡打賞”“隱私保護”等典型案例,結合民法典中關于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相關條款,通過真實案例以案釋法。針對校園欺凌問題,詳細解讀了《民法典》關于人格權保護的規定,指出“任何侮辱、誹謗、毆打他人的行為都需承擔法律責任”,并現場演示如何保留證據、尋求幫助;在防性侵教育環節,通過動畫短片和情景模擬,科普“身體自主權”和“隱私權”的法律內涵,明確“不恰當觸碰就是違法”,并傳授“拒絕、逃離、告知”的自護三步法。“法律不會因為施暴者是未成年人就網開一面?!敝x嘉玲副校長特別提醒,校園欺凌和性侵害行為可能同時涉及民事賠償、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告誡學生“勿以惡小而為之”。
此次“民法典進校園”活動,不僅提升了師生的法治素養,更在青少年心中播下了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種子,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筑牢法治防線。
審核:邱曦 終審:蔣耀南
來源:塘灣鎮中心學校
作者:嚴歆媛(通訊員)
編輯:唐藝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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